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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政府部门专项工作评议的公告
商南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政府部门专项工作评议的公告
根据《监督法》《商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商南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县民政局、林业局、应急局、人社局、统计局、交警大队6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评议工作分两批四个阶段进行,评议从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在6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上集中评议县人社局、统计局、交警大队,10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上集中评议县民政局、林业局、应急局。
评议主要内容: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情况;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任前承诺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实施县镇(办)民生实事项目、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接受人大监督情况; 其他事项。
为增强评议实效,欢迎在部门评议期间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对以上部门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提出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商南县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
联系电话:0914-6373236
电子邮箱:740825358@qq.com
商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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