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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商南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6日商南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商南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明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县委十九届四次全会部署,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依法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大力实施“五个年”活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商南、法治商南,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加快“四大名城”建设,为谱写商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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