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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第三评议视察组开展县法院县检察院副职任后监督评议视察工作
摘要:11月8日至10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端强带领县人大常委会第三评议视察组,先后到县法院、县检察院召开动员会,对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朋焕祥、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贺力申两名同志任后监督评议视察工作进行动员,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11月8日至10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端强带领县人大常委会第三评议视察组,先后到县法院、县检察院召开动员会,对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朋焕祥、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贺力申两名同志任后监督评议视察工作进行动员,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李端强指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任后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是督促被评议对象更好地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举措。被测评对象要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厚爱”的理念,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主动意识和为民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增强司法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同感。
李端强强调,一要高度重视。本次任后监督评议视察是县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被评议对象及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认真准备书面履职报告,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评议视察组成员要提前做足功课,做好与被评议对象所在单位的衔接沟通。二要客观公正。被评议对象要客观报告履职情况,如实向评议视察组提供工作资料。评议视察组成员要实事求是收集整理履职情况和意见建议,形成客观公正的视察评议报告。三要严守纪律。评议视察组成员要统筹安排手头工作,按时参加视察视察活动,严守各项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及各项实施办法,做到依法依纪开展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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